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方便企业办事、降低企业费用负担,促进建设项目快投快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10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19]97号),我市各产业集聚区认真开展了区域评估相关工作,区域评估范围内企业在建设项目申报时可直接免费共享应用,同时,相关部门在企业报建时也可直接应用区域评估相关成果。区域评估开展范围和事项如下。
1.安阳市纺织产业集聚区位于安阳市城区东北部,以洹河分洪道为界,分南、北两区,规划面积9.23平方公里。南区西至东风路、东至中华路、北至邺城大道、南至漳河大道,规划面积2.41平方公里;北区西至平原路、东至光明路、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规划面积6.82平方公里。已完成矿产压覆、地质灾害、环境评价、土地勘测、气候可行性、文物保护6个事项的区域评估。(联系电话0372-3363312)
2.殷都区产业集聚区(安阳县产业集聚区),面积共15.16平方公里分南北两个片区。北区东至东环路、西至华安煤业东边界、南至金光大道-园四路-粉洪江、北至安姚路-西石村,规划面积11平方公里。南区东至姬红线、西至红塔路、南至北环路-辅岩路、北至珠泉河,规划面积4.16平方公里。已完成土地勘测、地质灾害、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规划水资源8个事项的区域评估。(联系电话:0372-5256030)
3.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位于安阳市城区南部。分西北、东北、南部三个片区,规划面积23.88平方公里。西北片区西至彰德路、东至平原路、北至弦歌大道、南至南外环路,规划面积3.81平方公里;东北片区西至永明路、东至光明路、北至长江大道北侧城市支路、南至南外环路,规划面积5.18平方公里;南部片区西至彰德路、东至光明路、北至nc1号路、南至胡鹤公里,规划面积14.89平方公里。已完成土地勘测、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4个事项的区域评估。(联系电话:0372-3891519)
4.安阳市产业集聚区,东至华隆路东206米、西至西外环路、南至工业南路-宝贺路、北至北外环路南90米,规划面积11.96平方公里。已完成土地勘测、地质灾害、矿产压覆、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洪水影响、规划水资源7个事项的区域评估。(联系电话:0372-5710339)
因部分数据成果涉密,如有企业需要,可与相关产业集聚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