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教师个人三年科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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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总体目标,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帮助教师科学合理制定个人科研发展目标,促进教师科研能力素质提升,要求各教学单位指导中青年教师制定《教师个人三年科研发展规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制定个人三年科研发展规划
全校55岁以下教师,根据学校发展建设的总体目标与各学院(部)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在教师个人发展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个人三年科研发展规划。
二、教学单位审核教师个人发展规划
各教学单位组建专家评议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教师的规划进行审查、指导,着重针对教师队伍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的改善、各种业绩成果和荣誉称号的取得等方面进行。专家小组对个人发展规划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的,应安排专人进行针对性指导与帮助。单位审核通过的个人发展规划,应签署单位意见,报学校科研处备案。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2.教师填写《教师个人三年科研发展规划书》(附件1),提交本单位评议专家小组评议。
3.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24日前将本单位教师的《个人三年科研发展规划书》《一览表》报送科研处周卉老师处,报送地点:行政楼404室。
本次制定的科研发展规划,从2024年度开始实施。
附件1:安阳学院教师个人三年科研发展规划书
附件2:安阳学院教师个人三年科研发展规划一览表
安阳学院科研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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