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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6    阅读次数 :

安阳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员应为安阳学院专职教职工,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办理单位人事代理满6个月。

(二)申报条件

1.按照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我校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需进行委托评审,委托评审人员必须按照被委托评审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2.申报2022年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应符合《安阳师范学院教学为主型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办法》(院政发〔2021〕23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办法中未提及的内容按照《安阳师范学院2018-2020学年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实施方案》(院政发〔2018〕14号)和《安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补充规定》(院政发〔2021〕7号)等文件执行。

二、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

1.符合申报条件及范围的人员,填写《评审简表》(附件1),对照申报条件将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分开装入档案袋)交至申报专业所在教学单位,提出报名申请。

(二)二级教学单位初审推荐(11月21日前)

1.各二级教学单位需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考核推荐小组,组织做好本单位的职称初审推荐工作。考核推荐小组要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证件等进行真实性初审和专业符合度审核,并将材料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不得上报,涉密材料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2.各二级教学单位考核推荐小组要对申报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还要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评审简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3.各二级教学单位需填写《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将本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材料原件、复印件、《评审简表》和《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于11月21日上午9点前报送至人事处,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学校审核推荐(11月23日前)

1.学校成立资格审查组、师德审查组、教学审查组、科研审查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履行审核职责,联合对申报人进行职称评审条件符合度复审,于11月23日下午17点前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

2.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政策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进行,审查重点包括师德师风、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教学科研成果、教学质量评价等情况。

3.各审查组需在资格审查结束次日下午16点前向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职改办”)递交资格审查结果,同时需报送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的情况说明(签字盖章);

(四)同行专家评价

申报正高级人员、副高级以上转换系列和专业的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申报正高级、副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交1篇代表作进行匿名外审。

面试答辩及代表作匿名外审工作,依照《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面试答辩与代表作匿名外审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审查公示

    学校职改办将申报人员的职称材料进行校内公示。

(六)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由被委托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并择期召开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会议。

(七)评审结果公示

学校职改办将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八)系统申报、审核、评审

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评审,具体时间和要求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部署进行。

(九)核准备案

学校职改办将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在评审系统及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将评审结果报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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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1.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需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2)上签字,电子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应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3.各项材料均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问题说明

1.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10月31日,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2.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 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

副高级以上转换系列和专业的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转岗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系列和专业都不同的,职称任职年限不能连续计算,从取得现职称资格之日算起。

3.职称相关政策文件、附件和表格模板等材料可在人事处网站“职称评审”专栏下载查阅。

4.学校评审通过人员需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进行线上讲课答辩和线上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晨玮(安阳) 李亚如(原阳)

联系电话:0372-2171068(安阳)0373-6332066(原阳)  

邮    箱:(安阳)

          (原阳)

 附件:

1.评审简表

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3.2022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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