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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24 阅读:次              

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 送审 稿 )

2017年1月


目        录



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进一步明确全省“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紧紧围绕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强化服务,统筹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我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制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才支持。

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十二五”末,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机构)5.87万所,在校生总数2553.99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小学净入学率、普通初中净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83.18%、99.97%、99.95%、90.30%和36.49%,分别较“十一五”末提高了30.38、0.03、0.33、1.22和12.83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与全国平均水平进一步缩小,其他指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教育质量持续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基层创新经验不断涌现。我省首创的每天上、下午各半小时“大课间”和阳光体育的“金水模式”,被教育部在全国推广。职业教育特色发展,着力建设了100所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200所特色院校。实施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推进高水平大学、特色骨干大学、国内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郑州大学入选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河南大学等7所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河南农业大学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14个协同创新中心。高校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长江学者、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均实现历史性突破。

教育公平有效促进。全省有57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达50%以上。财政投入40.8亿元,招聘7.6万名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投入各类资金390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亿人次。阳光招生扎实推进,高考录取更加公平,录取机会大幅提升,全省高考录取率和本科录取率达到83%和44.4%,分别较“十一五”末提高18和14.9个百分点,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等专项计划,农村考生上重点大学比例明显提高。

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我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得到教育部充分肯定。110多所职业院校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办学体制机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取消了7类26项高考加分项目。累计吸引300多亿元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各类民办学校和在校生总数达到16707所和525.68万人,较“十一五”末增长97.34%和65.08%。

教育保障更加有力。教育投入不断加大,2012年教育财政投入顺利实现4%目标。“十二五”期间财政性教育经费比“十一五”期间增加636.98亿元,增长93.51%,占gdp比重提高0.9个百分点。全省有1.01万所中小学校完成了数字校园建设任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颁布《河南教师誓词》,建立了教师宣誓制度;开展“河南最美教师”公益评选活动,涌现出“践行焦裕禄精神的好校长”张伟等一批模范人物;实施一系列教师队伍建设重点项目,师德师风建设得到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高校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建设更加有力。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省教育系统主动融入、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特别是服务“三重”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提升。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校科技创新步伐加快,成果转化能力不断增强。每万人口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在校生达到187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0%以上,分别较“十一五”末增长28%和5%。

教育开放和影响力逐步提升。本科院校转型发展、职教攻坚、扩充城镇基础教育资源等举措得到教育部充分肯定。我省成为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的永久驻地,一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了省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省部会商机制。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河南师范大学,与国防科工局共建河南科技大学,至此我省共有10所院校实现了省政府与国家部(委、局)共建。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持续加强,与13所世界500强高校开展了国际交流合作。2013年与北京市签署了京豫教育合作协议,2014年5月启动了南水北调京豫教育协作项目,北京市政府连续2年援助我省南水北调水源地6县(市)实施教育培训等项目。

“十二五”时期,全省教育事业成绩突出,教育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显著,为河南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专栏1  河南省“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实现情况

指标

单位

“十二五”

规划目标

2015

实现情况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万人

%

319

67.0

393

83.2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巩固率

万人

%

1550

94.0

1341

94.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

毛入学率

万人

万人

%

395

210

90.0

325

131

90.3


高等教育教育

在学总规模

在校生

其中:研究生

毛入学率

万人

万人

万人

%

300

185

3.6

36.5

255

180

3.8

36.5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万人次

2300

注:1.研究生数为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数据。

   2.2015年高中阶段在校生数中技工学校为2014年数据。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胜阶段,教育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和氛围。我省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和战略平台建设,“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健康中原建设的推进,都需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高素质劳动者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基础。教育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新变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随着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程加快,人口老龄化加速和人口生育政策调整,学龄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规模结构改变,教育需求发生结构性变化,教育体系、结构和布局面临深刻挑战。人才市场的供需关系已由教育为主导的供给驱动变为社会为主导的需求驱动,教育也由服务和支持转向服务和引领同步。全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规模、质量、结构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也日益增长,迫切需要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作为重要目标导向,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推动教育更加开放多样发展,迫切需要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不断提高优质资源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信息社会背景下,教育内容、方法和模式不断更新,教育形态、学习方式和教育教学组织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省教育自身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教育改革发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教育主动融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有待加快。这些都对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和新挑战,解决当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使教育更加符合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待,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方向,已经成为我省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第十次党代会部署,按照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为导向,,全面推进"四个河南”建设,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推动我省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转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坚持创新发展。把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动力源泉,创新教育发展模式,在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培养体制、保障机制、评价体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大力提倡和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出具有时代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坚持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协调教育规模、结构、质量与效益的关系,统筹师资、生源、经费、设施、器材等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处理好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大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发展的保障力度。

坚持绿色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按教育规律发展,按成长规律育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合理的全面衡量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评价体系,以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开展绿色教育,建设绿色校园,加大节约型校园建设力度。加强资源环境国情、省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环境意识,养成勤俭节约习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开放发展。以开放的胸怀、开阔的视野,推动教育发展内外联动,将教育发展融入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中,充分与产业结构对接、与社会需求对接,共建开放多元共赢的合作平台,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动力。深化教育交流合作,着力加强与港澳台、国外高水平教育的多样化交流合作,积极借鉴吸收利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经验。

坚持共享发展。加强党的领导,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更加突出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积极回应群众的呼声,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使人民群众在教育改革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到2020年,全省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总体实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推动我省进入人力资源强省和人才强省行列。全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教育改革深入推进,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公平得到更好保障,教育创新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全省在园幼儿达到450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条件规范、形式多样、布局合理、师资优良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

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95%以上县(市、区)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所有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标准,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辖市率先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均衡。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布局和专业布局更趋合理。

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5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30万人,完成各类进修及培训2800万人次。职业教育结构更加优化,职业院校调整到500所左右,重点建设10所左右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100所左右品牌示范职业院校和200所左右特色职业院校。职业院校主要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职业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学生获取“双证书”(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率达到90%以上。基本建成满足区域需求、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1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预期达到50%。高校布局更加优化,分类体系更加科学,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学科专业结构更加合理,教育质量持续提升。国内一流大学建设取得阶段性突破,重点建设一批一流学科和科技创新平台,产出一批重大知识和科技创新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基本建成终身教育体系。全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各类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互衔接沟通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基本建成。终身教育立法工作成效显著,类型丰富、层次多样、覆盖全省的教育机构网络基本建成,形成满足“人人学习、终身学习”需要的完备终身教育体系。

   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建成,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和学习型社会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教育信息化在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引擎作用得到显著发挥,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对高素质人才培养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支撑作用充分显现。

教育发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基本形成,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增长机制基本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地方教育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教水平显著提高。

专栏2  河南省“十三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2013

2015

2020

全国

河南

全国

河南

全国

河南

一、学前教育

 幼儿园在园人数(万人)

3895

347

4265

393

4500

45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67.5

75.4

75.0

83.2

85.0

90.0

二、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13800

1325

14004

1342

15000

1450

巩固率(%)

92.3

92.0

93.0

94.0

95.0

96.0

三、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4370

336

4055

326

4130

375

 毛入学率(%)

86.0

90.0

87.0

90.3

90.0

92.0

四、职业教育

 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1923

147

1674

131

1870

150

 进修及培训(万人次)

26600

2100

2300

35000

2800

五、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3460

265

3647

255

3850

312

   其中: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生(万人)

2647

201

2875

216

2945

269

 毛入学率(%)

34.5

30.1

40.0

36.5

50.0

50.0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不断激发广大师生投身改革开放事业的巨大热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科学设定不同年龄阶段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德育工作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体将德育各方面内容系统整合到课程教材与教育教学全过程中。创新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教材课堂、文化育人工作和实践活动中。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增强辨别能力。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推动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建设。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把爱国主义教育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开辟爱国主义教育校外课堂。充分发掘我省红色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结合重要纪念日和传统节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国情教育、历史教育特别是革命传统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力推进对国旗、国歌、国徽的礼仪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尊严感、荣誉感。

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丰富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探索开展中小学国防教育综合社会实践和示范校创建活动试点,继续推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军营开放日、军事夏令营等平台作用,提高国防教育效果。加强高等学校军事理论教学,加强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拓展学生军训综合育人功能,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和卫生工作,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审美素养。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进一步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积极开展课外艺术实践活动。开足开齐体音美课程,不断改进体音美课程教学,促使青少年学生掌握一、二项体育技能和艺术特长,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审美情趣和道德情操为导向,加强艺术教育和文化教育,推动文化育人。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影视作品、戏曲、民族民间优秀文化作品等高雅艺术进校园。开展校训、家训育人工作。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各类文化资源,广泛开展社会主义优秀文化教育,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增强青少年学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将体质改善情况作为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健全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卫生与健康工作,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学生主动防病意识。注重各级各类学校心理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在学校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保健能力,培养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的一代新人。

 大力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扎实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做好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优化城市语言文字环境。完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推进实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开展语言文字督导工作。继续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举办经典诵读比赛、汉字大赛、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系列活动。

优化城乡基础教育布局。统筹规划城乡基础教育发展,根据新型城镇化、产业布局、人口发展与流动等因素,科学编制县域内“十三五”期间基础教育学校专项布局规划,并将其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基础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按照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基础教育用地,纳入城市、城镇规划并严格实施。新建配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和幼儿园建设,老城区改造中配套学校和幼儿园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和幼儿园,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和幼儿就近入学入园需要。地方政府要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严格标准、依法治教的要求,做好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科学合理规划农村学校规模,加强寄宿制学校规划和建设,全面提高办学效益和教学质量。

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结构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效益。到201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调减至420所左右,每所学校的办学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基础能力。结合地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实际,推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侧改革,调整、优化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

调整优化高校区域布局。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适应城镇化建设需要,促进高等教育布局与产业布局和社会发展需要相衔接。通过新建、分立、合并、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提升高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构建以省辖市为依托、空间布局合理的高等教育发展骨干节点,加强骨干节点高等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需求。理顺高等学校管理体制,逐步过渡到本科院校和行业特殊性强的高职院校由省政府或省直部门举办、其他高职院校由地市举办的管理体制。鼓励民间资本到省辖市、省直管县举办高职教育。

依法保障经费投入。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保障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增长。依法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全面落实加大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激励机制,建立专项督导制度,将教育投入“三个增长”情况和建立生均拨款制度情况作为省级安排对市县

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的重要因素。建立省、市、县三级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

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制定和落实各级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按照规定程序,结合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合理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标准,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引导社会力量办园。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地方加快化解公办普通高中债务。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探索高校分类分层拨款机制,扩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支持农村、贫困、边远、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建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学校自主定价的机制,逐步放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创新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力度。加强教育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科学编制教育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开源与节流并重,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推行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提升教育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推进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注重审计结果运用。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咨询制度,加强成果公开和应用。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各类资产存量,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升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改善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加快推进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完善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校园无线网络建设,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和网络条件下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全面普及,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配置师生用教学终端。加快职业学校教学、实训信息化环境建设。推动高校数字校园的升级优化,建立基于互联网、云计算技术的科研协作平台。

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数字化和开放共享。着力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大力推广“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加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扩展,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依托优势学科、优势专业开发在线开放课程,制定教学质量管理办法,明确质量评价标准和学分认定办法,将在线课程纳入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支持市县和学校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推动资源开放共享,优化数字教育资源供给模式。

构建教育信息化云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平台、管理平台的数据共享。建立全省统一的教育用户认证管理中心和教育教学应用数据交换中心、资源中心和评价中心。制定教育管理信息、资源标准和开放接口规范,促进国家核心信息系统、资源平台与地方和学校通用系统、特殊系统平台间的融合与共享。拓展教育管理、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为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的一站式公共服务。鼓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利用大数据开展对教育活动及学生行为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反馈,推动个性化教学、精准化管理。利用系统和数据支撑教育科学决策,推动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使用优质数字资源探索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多种新型教学方式。深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网络化泛在学习新模式。鼓励学校与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备课授课、记录学生学习过程、进行教学综合分析、开展学生综合评价。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智慧校园,综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探索未来教育管理新模式。

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和问责机制。积极推进网络安全学科专业和院系建设,发挥学科引领和带动作用。创新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机制,加大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力度。

加强与国内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我省与友好省市、各省辖市与姊妹城市的教育工作合作交流磋商机制,推动教育国内合作与交流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发展。进一步深化“豫京”教育援助项目,全面展开“豫沪”战略合作,积极推进与国内一流大学进行深层次的教育合作。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内教育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整体办学实力和竞争力。加强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搭建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引进港澳台地区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管理经验,扩展交流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利用我省教育优势和鲜明的文化特色,吸引更多的港澳台学生来豫学习。重视港澳台人士对我省教育的捐助捐赠工作,做好对港澳台人士捐资助学和办学的政策指导与服务工作。

加大国际教育合作交流力度。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深入实施“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积极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稳妥推进境外办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依托自身优势走出去,共建海外院校、特色专业、培训机构等。积极探索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新机制,加快海外孔子学院(课堂)和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内涵建设,提升“武林汉韵”特色文化品牌,开发独具中原文化特色的多媒体汉语国际推广资源。打造“留学中原”品牌,吸引外国公民来豫留学,培育国际人脉资源网络。做好国家公派和自费出国留学工作,依托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扩大我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模,提高选派质量。加强海外人才和智力引进工作,不断优化人才和智力结构,以“高精尖缺”为导向,有效配置海外人才和智力资源。推动国际教学科研合作,设立联合实验室和联合研究所,共同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推动国际化智库建设。

大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积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教育救济制度,依法保护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加快推动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完成全省所有学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规范学校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实行校务公开。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发挥教代会、学代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完善高校自律机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督导制度,强化对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完善教育重大政策专项督导制度,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和专业督学队伍,省级、市级、县级的督导机构编制由本级人民政府或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本区域内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确定。建立健全督学资格准入、持证履职、培训考核与聘期管理等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专业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开展对各级各类公办教育依法办学、教育质量及资源配置情况监测评估。培育专业教育评价机构,充分发挥第三方教育质量评估的监督指导作用。推动基于大数据分析的质量监测机制。强化对教育评价机构的监管,实行公开承诺、权责一体、违者退出的机制。实施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公告制度。建立分级发布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制度,向社会公布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强化评估监测结果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工程,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确保学校食品、人身、设施、活动和信息安全,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发生,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校园责任事故制度化、法制化的解决程序和办法,确保学校正常办学秩序。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维护高校稳定工作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高校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建立高校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化解制度。坚决禁止校园宗教活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构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机制。理顺领导管理体制,明晰政治责任要求,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以及分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问责追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在机关和高校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述评考核,逐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尊崇《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核心,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重点,全面从严要求、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强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举措。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深入纠正“四风”问题。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巡视和纪检监察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加强教育宣传,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加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加强联系指导,开展专项巡视和督查,强化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情况通报,明确问责机制。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建设,突出抓好正面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重点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举办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系列学习培训,实施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做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知识分子工作,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和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在教育政策制定、教材编写审查使用、教学科研管理、教育媒体管理、对外合作交流等业务工作中,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思想引领,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加强高校网络建设与管理,主动占领网络阵地,唱响高校网络文化的主旋律。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思想建党,强化经常性教育,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规范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握全局、处理复杂问题、推进科学发展和领导管理学校的能力。公办高等学校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根本,充分发挥党委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探索完善高等学校院系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院系党委(党总支)的政治功能与作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按照与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管党建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把中小学校党建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定期召开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推进会,强化教育类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开展高校“凝聚力建设”行动,做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切实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强化党外人士政治引导,加强党外人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统战工作。以加强基层党建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党务干部培训,提升教育行政管理能力。

水平

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重点解决农村贫困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和城镇及城乡结合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着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全部用于扩大公办资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办好12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园,加大村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逐步实现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增加普惠性民办园数量,提高办园质量。

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创新。强化省、省辖市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统筹,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县级政府负责统筹辖区内园所布局、师资建设、经费投入、质量保障、规范管理及均衡发展等。完善事业单位办园、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健全学前教育师资准入制度,落实幼儿教师轮训制度,确保民办幼儿教师不少于年均72小时培训时间。创新非在编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探索以中心园为依托的业务管理模式,在保育教育、玩教具配备、师资培训、资源共享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坚持科学保教,全面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网络,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规范幼儿园课程和教学管理,防止“小学化”倾向。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对各类幼儿园准入、安全、师资、收费、卫生保健及质量方面的指导和监管。

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明确县域实现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完善考核评优认定体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多策并举破解择校难题,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义务教育与城镇建设发展基本协调。全面深入落实新修订的《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大力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鼓励开展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资源共享等区域性改革实验,推广集团化办校、对口帮扶、委托管理、学区制管理、九年一贯制学校等,整体提升均衡发展水平。建立义务教育巩固率监测系统,改革控辍保学机制,完善帮扶学习困难学生责任制。加强对各类校舍和附属设施的监测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大力改善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按省定标准足额配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改善学校生活设施,不断提高教学点办学条件和水平,保障教学点基本办学需求。到2018年底,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达到“20条底线”要求,满足学校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认真组织实施《河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严格督导,严肃问责,做到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

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按照“政府主导、市县为主、统筹规划、多元筹资、重在落实”的要求,把扩充城镇基础教育资源纳入政府重大民生工程,实行目标管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教师编制管理,合理调配师资,合理分流学生。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城镇中小学校,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城镇中小学入学难、大班额问题,消除超大班额,大班额的比例明显下降。

全面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至少改扩建或新建13所标准化的农村寄宿制小学。推动寄宿制小学的规划、建设和“全面改薄”、“十三五”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相衔接,优先安排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完善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等教学和生活设施,使其达到标准化要求。

提高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水平。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等项目,完成200所左右普通高中学校改造任务,重点改善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健全省域内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薄弱学校工作机制,鼓励优质高中与乡村高中通过建立联盟、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在课程建设、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管理方式等方面实现合作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惠及面。提升学校课程建设、实施和管理水平,重视选修课程建设,加大走班制教学指导力度,完善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加强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满足学生学习和发展需要。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生涯教育,构建适应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终身发展需要的学生生涯教育体系。

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尊重学校主体地位,激发学校首创精神,科学定位发展方向,以创新培养模式为重点,以课程建设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成一批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和特色项目,引导推动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启动实施河南省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豫英计划),加强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有效衔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途径。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试办一批综合性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实行普职融通。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加强对普通高中涉外办学行为的规范管理。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围绕学生发展核心要素,着力培育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品格和关键能力。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改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法。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组织学生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俭学等实践教育活动,践行知行合一。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学生实践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实践育人载体。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探索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重视对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考核和评价,杜绝单纯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下达升学指标等做法。严格落实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督促学校把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

产教融合

搭建产教融合发展平台。围绕“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四个河南”建设以及我省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改革职业院校封闭式办学模式,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发展,将职业院校建设融入新型城镇化、城市新区、工业园区等建设当中。建立产教融合会商机制,组织开展产教对话活动,推动产教合作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动员和组织职业院校以单个或组团的形式,与省内规模大、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产业集聚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逐步实现骨干职业院校与河南示范产业集聚区产教融合的全覆盖。

加大产教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力度。完善行业人才就业状况和需求预测机制,建立紧缺人才培养能力调查制度。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围绕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提高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集中力量办好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集群),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的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的相关专业。推动产业集聚区与骨干职业院校协同育人,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大力推广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现代学徒制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

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统筹管理,合理引导学生进入中等职业教育。坚持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办好中等职业教育,按照系统培养、全面培养、终身教育的理念,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基础文化和体育、艺术课程,加强新技术教育和技能训练,特别是实验、实训、实习环节,为学生全面成才、持续发展奠定扎实基础。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推动各项要素资源优化整合。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加强校内实训设施设备条件建设,保障实训教学需求,普遍提升学校办学能力。

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引导和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主动适应产业结构调整需求,自觉承担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责任。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发展,鼓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时定位为应用技术类型本科学校。鼓励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举办或参与举办产教、科教融合发展和专业特色明显的特色职业学院,学院以服务产业链为目标,主要依托企业开展教学实训,将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融为一体。

加强中高职衔接。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重点开发一批中高职衔接、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专业课程体系。探索对口合作、集团化发展等多形式的衔接方式。逐步扩大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权和学习者自主选择权,形成多种方式、多次选择的衔接机制和衔接路径。调整中高职衔接计划安排结构,重点培养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急需人才。

提升品牌示范校和特色校建设水平。深入实施“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发挥300所左右的省品牌示范校、特色校在职业教育中的改革、创新、示范和引领作用,开展新一轮的建设和提升,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作为重点,着力提升学校的软实力,推动品牌示范校和特色校建设达到更高的标准和水平。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广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德育工作、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评价机制改革。

创新职业精神培育机制。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推进产业文化进教育、优秀九游会ag官方网站的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促进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高度整合,着力培养爱岗敬业、精益求精、重视传承、敢于创新的工匠精神。

实施“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计划”。制定专业建设标准,重点建设30个左右省级品牌示范专业(集群)和50个左右省级特色专业(集群)。培育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重点支持“河南机电”“林州建工”“漯河食品”“长垣厨师”“邓州护理”“信阳茶艺”“镇平玉雕”“鹤壁汽车”等一批支撑河南地方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知名品牌建设,将其打造成河南职业教育的亮点和名片。

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切实加强实训基地内涵建设,大力推进实训基地“校企共建”,全省重点建设500个左右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的综合实训基地,其中重点建设100个左右生产性实训基地。

加强职业教育课程建设。进一步优化以工作任务为引领的课程体系,建立健全省级课程标准,开发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中高职衔接的校企合作教材。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和素质能力比赛等活动,统筹常规教学和技能竞赛工作。推进专业技能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促进专业技能课程与职业资格标准的紧密对接。引入市场化机制,采取购买服务与自主研发相结合的办法,加快推进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推动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推动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实时互动,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完善职业教育评价机制。从构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和建立第三方评价制度着手,建立健全符合河南职业教育实际的评价机制。开展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研究制定包括毕业生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等重要指标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工作。

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巩固和完善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民政、扶贫、残联等六部门统筹安排职业培训项目和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六路并进”工作机制。加强培训载体建设,建设一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项目,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发挥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推动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成为区域技术技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的开放平台。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推动职业教育面向全社会、面向人人。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开展面向未升学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农民、新生代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群体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加强涉农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创新农学结合模式,重点加强农民工、农民工子女和城市转岗就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建立社区与职业院校联动机制。发挥职业院校在创建社区良好文化氛围、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加强社区教育功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设施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城乡社区教育。评审认定若干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支持社区参与制定职业院校发展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和社区服务计划,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为职业院校提供实习实践场所。

建立普通高校新型分类体系。完善高等学校分类设置、评价、指导、评估和拨款制度。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采取有针对性的发展支持政策措施,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确定差异化的发展理念和发展目标,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实施普通高校分类发展计划。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建设2-3所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瞄准当代科技创新的前沿领域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积极发展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支撑科技、产业和社会各领域创新发展。提升特色骨干大学办学水平,重点建设7-10所特色骨干大学,全面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学科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能力和社会贡献度。加强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内涵建设,重点建设10所左右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打造一批产业贡献力大、价值创造力高、结构带动力强的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结合地方、行业发展实际,重点建设30所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带动形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格局。

大力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精准施策,精准支持,通过一流学科率先突破,加快推动若干高校进入一流行列。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学科专业的一流化建设之路。实施“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加强资源整合,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扶强、扶优、扶需、扶特,坚持久久为功,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突出学科建设重点,打造更多学科高地,创建具有一流创新平台、培养一流创新人才、产出一流创新成果的优势特色学科(群),力争若干学科(群)进入国内一流学科,加快实现河南高等教育局部高端突破。深入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大力推进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多方共建行业特色高校,丰富共建形式,与国家部(委、局)、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建一批高校,探索建立高校与部门、行业、企业、协会共建学科、学院和研发中心的机制。积极参与国家高校对口支援计划,提高省属高校受援比例,鼓励受援高校积极与东部支援高校开展深层次合作,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专业设置的动态调整机制。瞄准国际发展前沿,与国家发展要求相衔接,主动适应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构建与我省产业需求、新型城镇化建设、民生改善需要更加适应、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实施重点学科提升计划,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资源共享、相互支撑、适应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学科群。探索构建专业人才需求监测预警系统,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实施专业评估,增强专业结构调整的前瞻性,提高专业设置的针对性,拓宽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建立高校毕业生人才需求状况预测和发布机制,依据社会需求、新生报到率和毕业生就业率及时调整专业结构。

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学科专业建设。服务支撑“中国制造2025”,加强制造业相关核心技术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学科专业建设。助推健康中原建设,服务河南民生发展的重大需求,加强健康服务、全科医学、儿科医学、精神科、老年医学、护理等专业建设,加快紧缺人才培养。加快培养航空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空间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经济、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等领域人才。服务国家信息经济发展战略,打破传统学科、专业局限,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量子通讯、智能硬件和现代物流等新兴学科专业,加快培养信息技术与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社会服务等融合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更新人才培养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适应社会需要为检验标准、以学生为本、以学生评价为先的原则。积极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着力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支持高校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促进理论与实践结合、科研与教学互动、培养与需求对接,着力创新法学、新闻传播学、农林、医学等领域人才培养机制。推动高校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的特点,改进专业培养方案,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和学习支持体系。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合作式、参与式教学,改进教学评价机制以及学生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课程设置、学籍管理、质量监控和考核评价等教学管理制度,方便学生跨专业和学校进行学分认定与转换,加快从管理者本位向学习者为中心的转变。继续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表彰奖励优秀教学成果,带动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开展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新建本科高校合格评估,加强高校教学质量监控。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加强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建立完善学生实习实践的相关制度,保障实践教育经费。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深入实施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创新机制体制,完善经费政策支持机制,高度集聚创新资源和要素,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的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通过实施自主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和高校重点科研项目,推动高校主动面向行业共性技术、企业关键技术,积极研发储备前沿高新技术,切实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高校与国际和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高端科技合作和协同创新,牵头组织或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建设一批高水平国际联合实验室等科技合作机构。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引导高校依托原创成果加快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步伐,完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机制,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实施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支持45岁以下的高校青年教师开展自主选题科研工作。积极推动高校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向社会开放,加快创新资源开放共享。

完善科研规划、评审立项制度。围绕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确定科研项目选题,重点建设一批社会调查、统计分析、案例集成等专题数据库,为高校科研提供有力的数据和方法支撑。进一步深化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运行和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和弹性经费制度,推动重点研究基地从整体上向问题导向转型,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加强河南传统优秀文化和河南精神研究。进一步发挥高校人文学科力量雄厚的优势,深入挖掘中原文化的深厚底蕴,发掘河南先进的思想文化资源,提炼升华具有中原特质、体现时代特征的中原人文精神,大力宣传以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等为代表的河南精神。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坚定理想信念和提升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传授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知识,帮助学生塑造良好的人文精神,提高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实现身心和人格的和谐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建设。优化学位授权点布局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促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协调发展。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重视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争取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完善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和管理评价机制。支持研究生培养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全方位合作。改革评价监督机制,建立以培养单位为主体的研究生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发挥省级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专业组织作用,加强对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指导与协调。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学习交流,吸引国外优秀留学生到我省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力和文化传播力。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计划和专业学位特色品牌建设计划,重点建设100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100门省级研究生优质课程、10个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30个省级专业学位特色品牌。

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培养、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构建师德师风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工作手段和载体,开辟思想教育新阵地,抓好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训,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引导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继续深入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和“河南最美教师”公益评选活动。

完善师德师风考评与管理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行师德师风表现“一票否决制”。完善师德师风表彰奖励制度,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提升教师职业的崇高感和荣誉感。

强化师德师风监督。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年度评议制度,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的作用,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建立师德事件及舆情快速反映机制,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完善学校科研学术规范,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惩治机制。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健全“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优化城乡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标准。探索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健全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落实“两教一保”要求,尽快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强化对园长的培训与管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在校生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县(市、区)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健全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制定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工作,公开轮岗交流相关信息。实行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教师分类管理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兼职教师制度,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全面实施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完善各类学校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

深化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教师培训机构为支撑、综合大学积极参与、开放灵活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重点建设好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完善师范生招生制度,探索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增加面试环节等方面的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攻读师范类专业。鼓励优秀男青年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逐步解决教师性别结构失衡问题。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培养高层次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与教研、科研、电教等部门的整合与联合,规范县(市、区)域教师发展平台,统筹区域内教师全员培训工作。

推进教师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实施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建设计划,建立健全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部门及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联合培养师范生、联合培训教师的新机制,推动高等师范院校内部教师教育资源整合,促进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深度融合、协同创新。持续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培育教师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建立省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库。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师教育师资队伍专项培训计划、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项目研究计划、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计划。依托相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行幼儿园教师综合培养、小学教师全科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师范院校与医学院联合培养、高中教师本硕一体化分段培养、中职教师“双师型”培养模式。探索“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段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师范本科生主辅修制度和师范类专业“双学位”认证。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切实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制度。继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计划,构建以校本研修为基础的“国培”“省培”“市培”“县培”“校培”五级研修体系。推进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建立教师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教师自主选学机制。采取顶岗置换研修、校本研修、网络研修、集中培训和送教下乡等多种模式,建立教师、校长专业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

健全教师学习培训制度。完善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校长全员培训制度。探索试行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将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评优表先的必备条件。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健全完善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制度,推行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学、挂职锻炼和社会实践。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学习信息库和经费保障机制,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培训机构培训能力建设,培训机构外聘的教师在支持和学术水准上应满足培训工作需要。

(四)加快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吸引优秀毕业生从教。完善免费师范生制度体系,吸引优秀学生读师范当老师。鼓励重点高校为非师范专业学生提供教师教育课程服务,畅通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从教通道。落实完善毕业生到乡村学校服务的学费代偿政策,吸引优秀毕业生到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任教。

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探索建立从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企业技术人员中遴选培养职业学校教师制度。健全教师教育标准体系。允许高校和职业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及各类高级专业人才兼职任教。加强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和职业学校名师培养,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选拔制度,鼓励应用型高校和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或专业带头人。力争到2020年,应用型高校和职业学校有一大批行业企业认可的领军人才。

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工程。继续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中原名师“百人计划”等,积极培育豫派教育家群体。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以“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省特聘教授岗位制度”等重大人才工程为依托,着力引进学术大师和优秀学科带头人。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等人才项目,培养一批创新思维活跃、学术视野宽阔、发展潜力大的青年骨干教师。完善高水平国际化师资培养机制,加大选派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职业院校教学骨干到国外顶尖机构访学交流力度。优化教育工作者创新环境,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

(五)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健全教师评价机制。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优秀教师予以表彰。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完善科研评价导向,重视社会服务考核,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分类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系列,研究完善符合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的职务(职称)评定标准,职务(职称)晋升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向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单位倾斜,同等条件下交流轮岗教师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兼职教师申报相应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稳步实施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工作。保障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工资,合理调配教职工,妥善解决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等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保障。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补贴标准。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加强教师编制管理,落实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进一步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流动,全面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加快推进“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优秀教师开展对口交流支教。鼓励支持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支教。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实现我省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教师队伍。全面落实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待遇平均水平不低于县域内教师待遇平均水平。以培养小学全科教师为突破点,实施省级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为农村学校培养骨干教师。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跟踪评估并切实提升“特岗计划”实施效果。

实施教育精准脱贫,提升贫困地区教育质量。认真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全面落实《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把教育脱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优先任务,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实事求是地确定规划目标,落实政策措施,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各方面资源,解决好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问题,阻断家庭贫困代际传递。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为确保全省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贡献力量。

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统筹协调好国家和省对贫困地区的各级各类教育项目,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普通高中培养能力,提高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积极为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提供人才和九游会ag官方网站的技术支持,实施远程教育扶贫培训,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贫困地区建立科研试验站或工作室,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贯彻落实国务院《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加大对该区域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发展规划上优先考虑,政策上相应倾斜,资金上重点投入。制定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高等教育发展实施方案》,重点将该区域高校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引擎”,在服务老区发展中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增加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建设的一流大学、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外省优质本科高校等扩大我省招生计划量,稳步提高我省考生上名校的机会。建立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比例。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方式,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逐步减少录取批次,全面推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一步规范自主招生办法。

促进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机会公平。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探索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办法。完善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治理力度。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后均衡编班制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分配生的比例不低于50%。扩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区域范围。积极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县(市、区)为单位,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布局,支持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总量,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推进全纳教育。积极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立幼儿园或学前班(部),办好学前融合教育试点幼儿园,增加残疾适龄儿童入园机会。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扩大高等特殊教育办学规模。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为每一位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更加适合的教育。

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2年免费教育。积极推进特殊教育教学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健全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课程教材体系。鼓励支持特殊教育教学研究,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改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完善便民服务举措,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实现“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将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进一步完善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

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落实县、乡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加强对无人监护和双亲在外留守儿童的关心、照顾和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推进贫困地区学校校长、教师对口帮扶校内农村留守儿童,让每一个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都有对口帮扶主体。创新关爱与教育方式,积极开展心理辅导。进一步改善寄宿制学校学习生活条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鼓励父母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在父母工作地就近入学,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

构建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资助标准,加大学前教育资助力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推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全部免学费政策。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未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费、住宿费政策。完善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落实完善高校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资助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实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工作模式并行,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

加快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进一步提升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能力,健全教育统筹工作机制,形成统放结合、权责匹配的教育治理体制,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城乡区域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推进管办评分离,进一步理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评价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管理教育的职责权限,严格控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大幅减少总量。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以制定章程为统领,规范校内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机构建设,积极参与教育质量监测管理。

到2020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高校基于考生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探索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办法。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全面推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考试招生评价方式。改革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考试。加强阳光招生平台和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违规招生的查处力度。

规范并减少政府及其部门对高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断增强高校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尊重高校专业设置主体地位,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高校可自主设置专业。支持高校自主管理使用学校财产经费,新增经费继续向基本支出倾斜,提高基本支出经费比例,降低专项经费比例,扩大学校对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自主权。支持高校依规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申报副教授评审权。依法保障民办高校权益,支持民办高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激发民办高校办学活力。

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健全多元投资办学机制。在不断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投入的基础上,引入市场化机制,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释放行业企业和民营资本的办学活力。积极推动公办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引导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鼓励、支持行业、企业、民营资本进入公办职业院校,或者与公办职业院校共同投入、合作举办二级学院。支持公办职业院校采取集团化办学、“公办民助”等形式,吸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个人等参与办学。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财政性资金依法独资、合资、合作办学。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以及开发建设单位依法捐资或出资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支持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投资兴建高起点、高水平的民办学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非营利性学校,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新建、扩建非营利民办学校,市、县人民政府应按照与公办学校同等原则,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对非营利民办学校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建立和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捐资助学。扩大捐赠渠道,减少环节,方便捐赠者直接向学校捐赠。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督导,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引导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转变,不断增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鼓励和支持部分地方本科高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调整发展思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科学研究方法等,开展由普通本科向应用技术类型转型,建设一批应用型专业(集群),提高支撑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能力。实施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计划,将示范校建设成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试验区,普通本科学校转型发展的示范区,高水平技术技能性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先进技术创新、转移与服务的重要基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平台。提高转型发展高校资金投入水平,重点用于支持高水平专业(集群)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校企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创新创业综合体、技术转移中心、工程实践中心、实习实训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调整高校招生计划安排结构,适度扩大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招生,提高招收中高职优秀毕业生的比例。

增强高校科技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探索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科技服务新机制。健全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联合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与区域创新战略的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建立大学科教园、产业技术研究院或参与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高校建设“众创空间”和“双创基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有条件高校与企业建立产学研人才培养基地,共同开展创新型、实用性人才培养。

健全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校技术创新评价机制,研究制定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企业服务的激励政策。引导高校科研与市场需求密切结合,建立企业科技需求与高校科技资源对接机制,搭建高校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对接服务平台。加强高校科技成果孵化平台建设,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成果以参股形式与国际和国内资本、国有和民间资本等相结合,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科技创新利益共同体。鼓励高校实施专利发展战略,引导高校建立专利成果中试基地,扩大高校专利出售规模,提高专利出售效益。建立行业需求与高等学校成果信息对接发布制度,提高重大应用项目设立的精确性、研发成果的可行性和推广成果的成熟性。

以服务决策为导向,以提升能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培育建设一批高水平新型智库。统筹规划高校各类科研机构、人才团队和项目设置,推动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智库发展新格局。建立一套治理完善、充满活力、监管有力的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造就一支政治方向正确、德才兼备、富于创新精神的高校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重点建设若干个核心智库,形成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力、知名度的智库品牌。充分发挥其在战略研究、咨政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等方面的重要功能,加大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研究,力求在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

鼓励职业院校融入国家和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为产业集聚区提供满足生产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职业院校同行业、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和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共同体,推动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产品研发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引导职业院校根据区域产业布局特点,加快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布局,培育专业特色,提升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符合度、依存度和贡献度。打造多种校企合作培训模式,提高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的吻合度,职业院校根据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训,使学校培训与企业需求实现最大程度的契合。

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能力。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就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造就一大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建立全日制学生休学创业制度和弹性学制。健全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军入伍等服务保障机制,落实和完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后续升学和就业服务等政策。采取开放式的学业评价方法,设立创业就业专项学分。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化工程。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建设一批校地、校企共建的区域性大学生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扶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建设,重点建设或认定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推动大学科教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

构建终身教育体制机制。推动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联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建立覆盖全省的社区教育网络,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与示范区建设。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重点扩大基层与农村的老年教育供给,办好老年教育机构,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养老服务相关学科与专业建设,保障老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建设河南开放大学,搭建开放、共享的数字化教育资源平台,构建完善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努力营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环境,逐步消除区域、城乡数字化差距,为社会成员提供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高质量的教育和学习服务。建设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搭建学习成果认定和学分转换平台。完善培训保障机制,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培训成本分担机制。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参与企业职工培训,着力提升职业院校培训能力。以能力培养为导向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机制,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强化就业指导课程,帮助学员获得就业技能、就业信息和就业机会。

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将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情况以及教育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分解规划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规划实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规划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市、县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围绕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研究制定本地、本学校的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组织实施。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性地推动规划贯彻落实。

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和评估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收集编辑教育改革发展案例,及时总结各地在规划实施中的经验教训,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各地规划实施情况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教育督导和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适时发布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报告。

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及时了解教育发展的状况和各种信息,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为规划的科学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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